您所在的位置: 余姚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董安娜律师 董安娜律师现为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宁波交通广播FM93.9公益合作律师,余姚市优秀青年律师,宁波市青年律师公益之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多次获得宁波市辩论赛“优秀辩手”“十佳辩手”称号。十逾年的刑事...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董安娜律师

手机号码:15257426075

邮箱地址:463420431@qq.com

执业证号:13302201111615475

执业律所: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98号中模国际大厦19楼

律师文集

取保候审押金条丢了怎么办

大家都知道当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能够缴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因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而缴纳保证金时会有一张押金条。那么,取保候审押金条丢了怎么办?以下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取保候审押金条丢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取保候审押金条丢了怎么办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是缴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的,所以保证金缴纳是由记录的。取保候审的押金单子丢了,可以到办理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查询存根,取保候审结束后,一样可以把保证金退回来。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保证金都会如数退还。可直接向办案机关申请。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程序怎么走

  1、 犯罪嫌疑人及其相关利害人有权向司法机关以书面形式申请取保候审。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缴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4、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取保候审需要交多少钱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首先要明确,并不是交了保证金就一定可以取保候审,在案件承办人通知可以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时才涉及到保证金的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采取保释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释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第二、因为我国幅员辽阔,经济水平不同,所以保证金没有统一的标准。

  基本上遵循以下的原则:

  第一、重罪高于轻罪原则;

  第二、高收益者高于低收益者原则;

  第三、健康者高于体弱者原则。

  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决定机关在考虑保释金数额的时候,不再需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取保候审押金条丢了怎么办的法律知识。小编在本文中还为大家详细地回答了其他关于取保候审押金条丢了怎么办的相关问题。希望大家能够仔细阅读,如果遇到了问题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方式:15257426075

余姚市南雷南路398号中模国际大厦19楼

Copyright © 2021www.donganna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