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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董安娜律师 董安娜律师现为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宁波交通广播FM93.9公益合作律师,余姚市优秀青年律师,宁波市青年律师公益之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多次获得宁波市辩论赛“优秀辩手”“十佳辩手”称号。十逾年的刑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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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董安娜律师

手机号码:15257426075

邮箱地址:463420431@qq.com

执业证号:13302201111615475

执业律所: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98号中模国际大厦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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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法院认定不成立

    辩护律师只有信仰法律,才会保护法律,才会捍卫法律,才会献身于法律。刑事辩护的道路布满了荆棘与坎坷,需要我们执着的追求与探索。

                                              ——题记

一、案情简述

2017年9月5日下午,被告人叶某、向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事先预谋,至本市某寄售店,采用出示伪造的发票和身份证的手段,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将1条表面镀金的项链冒充黄金项链用于典当,从被害人处骗的人民币11760元。

2018年1月28日叶某被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6日被依法逮捕。

二、辩护思路

律师深入分析,认为检察院指控其诈骗罪证据不足。

针对本案,承办律师董安娜律师接受委托之后,通过会见犯罪嫌

疑人、查阅案件材料、走访、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制定了合理的辩护词,提交法院

承办律师总的意见为:被告人叶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

1.涉案的黄金项链来源合法。

2.叶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典当过程合法,无欺骗行为。

3.交易前后,叶多次打电话文阿峰,并告知要将项链进行典当,阿峰都时钟没有告知项链的真伪。所以叶始终认为项链是真的,且用自己真实的手机号进行登记。

三、处理结果

公诉机关指控其诈骗的事实证据不足,诈骗罪罪名不予认定。

四、办案体会

 本案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叶某的家属找到本所刑事团队,本所律

师热情接待了叶某的家属,耐心倾听了其详细叙述,初步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叶某家属出于对本所刑事团队的信任,委托本所刑事团队为犯罪嫌疑人叶某辩护。由于本案案情重大,并且关乎犯罪嫌疑人叶某的自由。本所刑事团队在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一起对该案进行了深入研究,本所特派刑事团队资深律师董安娜为犯罪嫌疑人叶某提供法律帮助。

想要做成功一件案子,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本所资深律

师董安娜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叶某,多次与法院、检察院沟通;在征得同意以后,就案件事实情况与被害人进行了解。起初,被害人面对律师有强烈的抵触心理。但经过耐心解释后,受害人与律师顺利进行了沟通。通过以上努力,本所资深律师董安娜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以及上述活动形成的材料,撰写了辩护词,详细的阐述了自己对本案的看法和意见,并提交到法院,希望法院对本案引起重视。正是因为这些辛劳和努力为这个案件法院最终作出罪名不予认定打下了最坚实的基础。

五、点评

米兰达规则对沉默权的争取,辛普森案件对无罪推定大胆的推捧,无处不渗透着律师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对人权的的积极追求。在本案中,承办律师董安娜制定了明智的策略,显示了深厚的功底,以对法律的执着、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妥善处理了本案,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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